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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0-09-28 10:11:19

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

 

各教学院: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引导、带动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法治素养。根据《贵阳学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学生工作处将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让民法典走到学生身边、走进学生心里。各教学院要组织好广大学生深入学习民法典,充分认识实施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现就学习宣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0月-2020年12月

二、学习重点

1.学习贯彻民法典,让民法典走进学生身边,走进学生心里。各教学院要坚决落实“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贵阳学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学习,将其作为“本学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来抓,采取编发教育提纲、组织专家宣讲、开辟学习专栏等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的现代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引导学生切实领悟民法典中蕴含的“中国特色”“民族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贵阳学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

2.充分发挥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规范学生民事活动行为。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到每个公民包括广大学生的社会生活,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要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加强学生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和突破口,让广大学生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自己民事行为,提升依法民事的能力水平。

三、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到2020级新生入学教育中。要根据新生特点,重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 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 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校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学生假期在外务工劳务报酬支付等一系列民事法律知识。

四、宣传方式

依托学校网站、校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易班等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各教学院落实《贵阳学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情况,于2020年12月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学生工作处思政科韩老师处,QQ邮箱424334553@qq.com)。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