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研究生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根据《贵阳学院开展第五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筑院发字【2020】35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5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方式
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展网络学习与答题
四、参加活动程序
1、初次进入学习界面必须用微信扫描“贵阳学院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二维码
2、进入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界面
3、在“年级栏”选择本人现就读年级,在“姓名栏”填写真实姓名
4、选择“微信号登录”,点击“允许”进入学习“首页”界面
5、点击“学习练习”进入“学习练习”界面,点击相应课程进行学习。
6、学习完规定的课程后,在“首页”界面点击“综合评价”进行答题。
(注:第二次及以后进入学习界面可用微信扫描“贵阳学院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二维码,也可直接用微信搜索“青少年普法”小程序进入。)
四、活动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在校生人人参加学习活动。
2、学工部将把此次活动的组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内容,对完成情况较差的教学院将提前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督办。
3、各教学院须做好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统计,并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统计情况签字盖章后报学工部思政科韩守成老师处(联系电话:13765126988)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5日
附一:
贵阳学院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学习活动二维码
附二:
贵阳学院XXX学院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情况统计表
现有在校生人数 |
已完成“学习练习”人数 |
已完成“综合评价”人数 |
全院“综合评价”平均分 |
|
|
|
|
签字盖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