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20)9号
贵阳学院关于报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下基层服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 《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教助发〔2012〕29号文件、《关于报送2020年市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筑教办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2020年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一)办理对象
1.2009-2017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仅限五类基层服务项目贷款学生)
注:2005年以前(含2005年)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服务)不能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二)办理条件
1.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类型为五类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5年或以上;
(3)在校期间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申请;
2.2009年以后下基层服务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或以上;
(2)若为贷款毕业生,应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3)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特别提醒:2006-2008年毕业,但首次就业时间为2009年以后的(含2009年)需工作单位出具无就业史及首次工作时间证明,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根据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变化等实际情况,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范围:
1.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2. 毕业生超过就业过渡期2年就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
3. 在我省经济发达的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就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
4. 在我省各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县(市)城关镇所属乡镇(详见附件8 《贵州省2019年各市(州)最新区域划分汇总表》(相关变动情况以最新的汇总表为准)就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
5. 在新成立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如:黄果树管委会、百里杜鹃管委会、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大学城、职教城所属高校、中职学校、高中学校等属县级及以上的直管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 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的文职人员(会计、办公室人员、记者、销售人员等)。
7. 私营企业、金融业、电力(电厂)、航天、航空、高速公路等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三、服务期满时间界定:
2020年申报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0年9月30日(含)以前。
四、需报送的材料:
受疫情影响,今年不进行现场材料确认。毕业生将需提交的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寄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1-85403865。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材料,切勿装订!
1. 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注:2006-2008年参加工作的填写附件1,200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填写附件2。申请表中涉及金额栏待学校财务核实后由资助中心负责老师填写,同学们请勿私自填写。表格内“毕业院系审查意见”一栏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齐后返教学院填写审查意见。
2. 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注:2006-2008年参加工作的填写附件3,200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填写附件4,请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 招考录用文件和单位聘任合同书复印件各一份;需注明“与原件相
符”,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
4. 本人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特别提醒:基层服务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从工作当年起每年一份(至少连续三年),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
5. 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请用A4纸复印);
6. 申请人银行账户授权书(见附件5,纸质版一份)
7. 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纸质版一份)
8. 申请贷款代偿学生还需交贷款合同和结清凭证复印件;
9. 贵阳学院下基层服务毕业生2020年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7,只需提交电子版,请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jcxfbcgz@163.com);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教学院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
2. 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好后寄送到学校;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不得使用其他寄送方式,不得使用邮费到付,否则因邮件没有收到的,后果自负;
3. 截止时间7月10日以寄出时间的邮戳为准,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4. 已办理贷款的同学应遵照贷款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六、温馨提示
1. 学校初审后,将对初审合格名单在贵阳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gyu.cn/)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
2. 最终审核合格名单由贵阳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在贵阳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公示;
3. 申请资助的学生可加入2020年贵阳学院基层学费补偿工作临时QQ群(群号:195675060)及时了解相关文件精神和补偿条件。请入群同学按照“毕业年份+专业+姓名”实名入群,否则不予通过。
4. 如有疑问,请致电0851-85403865予以咨询。
附件:
1.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
4.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
5.申请人银行账户授权书
6.诚信承诺书
7.贵阳学院下基层服务毕业生2020年申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8.贵州省2019年各市(州)最新区域划分汇总表
贵阳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