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20)4号
贵阳学院2020—2021学年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拟对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进行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要求及范围
减免具体要求按《贵阳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执行。减免对象: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城乡低保、烈士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学生。
以下学生不在学费减免范围:①受处分;②有补考科目;③上学年未交清学费、住宿费;④未参加公益劳动;⑤生活奢侈;⑥未经批准在外租住房者;⑦上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各类捐助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⑧ 朝晖行动出勤不合格者;⑨免费师范生;⑩已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
二、需报送材料:
1.《贵阳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需经教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302129774@qq.com);
2.《贵阳学院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经班主任和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签字认可(经公示无异议)的班级公示材料。
4.经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认可(经公示无异议)并加盖教学院公章的院级公示材料;
5.公益劳动表复印件(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后加盖教学院公章);
6.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需从教务处网上下载打印,班主任签字(属实),盖教学院公章;
7.朝晖行动出勤情况(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后加盖教学院公章);
三、相关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档请于2020年6月22日16:00前报送到学生工作418室周逸娴老师处,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