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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3-09-11 16:01:32

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231                                           

关于开展2022-2023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专业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2]209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2023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3、评选名额:教育厅下达名额15人。

我校共17个专业学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国家奖学金真正奖励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学生,由各专业学院先推选1名候选人,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院评优评奖评审小组负责人对推选的17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5名候选人报省厅参加评选。省厅初审未过的则由剩余候选人依次替补。

4、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或专业总人数前5%,按排名顺序择优评选

4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有关说明:学生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程序

1、严格按照《贵阳学院学生手册》中《贵阳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推荐人选

2、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候选人

评选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关心教育事业和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金额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专业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程序公正公开。

2、各专业学院要成立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专业学院评优评奖评审小组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四、报送材料要求: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份(此表双面打印,填写内容除签字和日期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提交Word电子版;此表学生按要求填写后暂不盖章,待审批表经专家审核无误,由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再盖学院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包括个人简介与个人事迹两部分,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内容介绍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字数限2000字左右,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XX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版);

4、学生2022—2023学年成绩单需从教务处网上下载打印,班主任签字证明属实,专业学院公章;

5、学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班主任签字证明属实,专业学院公章;

6、学生入校以来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需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获奖情况一致);

7、学生2022—2023学年公益劳动合格证明(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后加专业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摆放,请勿装订。所有需提交电子版的材料请发至邮箱279189424@qq.com

五、上报时间

请各专业学院于9月14周四)前完成初评,将学生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416),学生资助中心整理材料后报学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15名候选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学生工作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