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20)13号
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学生评奖、择优推荐就业提供依据,根据《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学生工作处将在全校学生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测评工作。
一、 适用范围:
凡具有贵阳学院学籍的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二、综合办法测评范围:
(1)综合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测评范围构成比例为;德育占20%,学业成绩占65%,文体活动占10%,实践与创新占5%。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具体的测评方法按照2019版《贵阳学院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1)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班级考评、教学初审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生考评结果必须进行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本教学学院复核。
(3)为保障考核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教学院要成立考评小组,教学院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各班主任组成。班级考核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班委会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因受到疫情影响,所以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均按合格等次计算,对在疫情期间参与自愿者活动的学生,按照《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加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代表一个学校学生整体素质能力水平,是学风建设和一项重要指标,是学生评奖、择优推荐就业重要依据,所以要求教学院认真完成此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本年度综合素质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前。
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张老师处。
因教育厅年度学生评优分配指标已下发,所以希望各教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对不按照时间报送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教学院或班级,将影响2019—2020学年校级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