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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通字(2021)16号—关于各教学班级选聘配备心理委员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1-09-22 10:59:11

学生工作部(处)

                                                              学通字(2021)16         

关于各教学班级选聘配备心理委员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大学生心理防护网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和纽带作用,现请各学院配合进行心理委员配备完善和清查统计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开展班级心理委员配备情况清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选拔配备,每班确定心理委员一名,2021级新生班级要及时选拔配备心理委员。二年级以上的班级心理委员,不胜任的要及时更换,缺额的要及时补充。请于近期内完成选拔配备工作,心理委员为校级学生干部。

二、心理委员个人素质要求:

(一)热爱生活,乐观开朗、热情诚恳,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关心他人,富于爱心,观察敏锐

(三)责任意识强,心理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四)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五)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六)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心理委员职责要求:

(一)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工作,大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各项活动。

(二)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有效地开展朋辈间心理辅导。

(三)每月向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报送“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单”,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危机事件、综合评价等多个维度对本班同学的心理状态进行报告。并将重大应激事件、行为异常学生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四)深入观察并及时反映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个别学生有比较难以解决的心理问题时,可以建议该生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

(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维护同学的合法权利。

(六)服从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班级心理委员选聘工作。所有新任心理委员需填写《班级心理委员选聘表》(纸质版一份),学院汇总填报《贵阳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各班选聘表、学院汇总表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交纸质档至明理楼四楼贵阳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4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yxyxlzx@163.com

特此通知

 

 

贵阳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