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20)5号
关于2020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门):
根据《贵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条例(修订)》,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合理有效利用学校资源,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成长平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2020年我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设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类别
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将勤工助学岗位分为两种类型:固定岗位(包括助研类、助管类或劳动服务类等)以及临时工作岗。临时工作岗工作性质及内容为:协助处理校内各部处临时工作,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次申请仅涉及固定岗位(包括助研类、助管类或劳动服务类等)的设立,临时工作岗根据实际情况,在用工前三天提出申请。(以下所称“勤工助学”均针对固定岗位而言,临时工作岗位参照固定岗位要求执行)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原则
为实现勤工助学育人长效机制,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获批后原则上本年内不再做改动。各用工部门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遵循以下原则:
1.“按需设岗”不得虚报用工人数,严格实行“一人一岗”;
2. 工作场所安全,无毒、无害,工作内容学生力所能及;
3. 工作时间不得与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4. 原则上已设立固定岗位的单位不再安排临时岗位。如有特殊需要,用工单位须提前三天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用工申请,批准后方可派岗用工。对于“先用工,后申报”的情况,学生工资由用工单位自理。
三、相关要求
1.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与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共同进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日常管理,具体依照《贵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条例(修订)》执行。
2.按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条例要求,各用工部门需核定2020年勤工助学活动总工作量,并根据工作量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数,填写《2020年贵阳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需交纸质档一份,电子档请发至邮箱302129774@qq.com),于6月15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理楼418室),逾期不再办理。经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初审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联系人: 周逸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403865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