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20)8号
关于开展“预防早婚早育 树立文明婚育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
青年时代是身体发育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黄金时期,早婚早育将会影响青少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且易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为促进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有效杜绝早婚早育、未婚先孕、非婚生育等现象,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积极开展预防早婚早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活动时间:2020年6月至12月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预防早婚早育,树立文明婚育观。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宣传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的危害。在全校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的婚育观念,有效杜绝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现象。
(三)宣讲未经法律承认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在维护合法权益时无法律保障。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易班平台、办宣传栏、出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采取举办专题讲座,聘请专家授课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生殖健康宣传,向全校青年朋友宣传早婚早育有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等知识。
(三)采取召开主题班会、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举办知识竞答等活动加深全校学生对有关法律法规、婚姻计生知识的认识,拒绝早婚早育,杜绝非婚生育,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文明婚育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活动保障。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宣传教育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证。
(二)创新方法,强化线上教育。鼓励采用QQ、微信、“易班”等手段,创新新生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三)强化落实,做好工作总结。各教学院可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拟定宣传教育方案,方案要主题突出,措施可行,重在落实。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教学院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将方案、总结、简报、宣传教育图片等有关资料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话:0851-85401689)。
特此通知
贵阳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6日